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在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
据了解,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2025年北海市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通告指出,今年内陆水域禁渔时间为2025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为北海市管辖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禁渔对象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市农业农村局介绍,去年以来,我市大力构建全域宣传体系,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并进模式开展禁渔宣传。同时,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建立“水陆联动”巡查机制,以南流江、西门江、南康江等水域为重点,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3次。禁渔期间共处置群众举报21件(含12345热线13件),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35车次,查获电鱼工具、违规网具及捣毁非法电缆一批,依法处置涉案机动排筏1艘,形成有力震慑。
全媒体记者: 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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