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驶机动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须年满18周岁。未到法定年龄驾驶机动车,对自己、对家庭、对道路上其他车辆和人员,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然而在贵州贵阳,交警在5月7日当天接连查获3起未成年人驾驶汽车、摩托车车的案例。
案例一:中考在即
少年深夜偷开私家车带同学“撒欢”
5月7日清晨,贵阳经开区大队接到一名家长求助,称自己在广西出差,通过手机查看车辆定位时,发现孩子竟半夜私自驾驶家中车辆外出,直至清晨7点才返家,行为十分危险,希望交警介入纠正。

接到线索后,民警高度重视,根据车辆号牌快速锁定行驶轨迹,确认涉事未成年人为花溪区实验中学在读学生,且下个月即将参加中考。民警立即联合花溪区实验中学,启动警校联动应急机制,在学校门口找到刚到校的涉事学生。

经询问得知,该学生一时贪玩,临时起意拿上家中车钥匙,在未取得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技能的情况下,仅凭平时观察父母驾车的经验,擅自驾驶私家车外出,还先后搭载另外三名未成年人,沿花冠路前往高坡游玩,彻夜驾车后才返家上学。

民警现场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结合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例,深入浅出讲解无证驾驶的危害性,让其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涉事学生当场认错悔过,承诺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民警联合学校,联系到该学生的叔叔作为家长代表到场,共同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督促其叔叔履行监护责任,保管好车辆钥匙,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管和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孩子专心备战中考。

案例二:3名初中生挤乘无牌摩托
车流中“耍酷”被当场查处
5月7日16时许,贵阳白云区大队民警在白云北路开展常态化巡逻时,发现三名身着校服的初中学生,挤乘一辆无牌小型摩托车,在车流中肆意穿行,三人都未佩戴安全头盔,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安全。
民警当即拦停车辆核查,发现三名少年均为在读初中生,年龄仅14至15岁,所驾摩托车排量约100cc,属于机动车范畴。三人无驾驶证,车辆也无任何合法上牌手续。

面对民警询问,三名学生如实交代,摩托车是其中一人私自从家中取出,三人相约放学后偷骑上路,只为追求刺激、体验骑行快感。
民警依法暂扣无牌摩托车,在现场以案释法,讲解违法后果,并通知三名学生的监护人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责令监护人签署监管承诺书,要求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加强日常管教,杜绝此类危险行为再次发生。
案例三:高三学子偷开私家车散心
在收费站被当场查获
5月7日10时许,贵阳高速一大队民警在贵阳北收费站出口开展定点检查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驶入检查区域,驾驶人眼神慌张、神情紧张,引起民警警觉。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言辞闪烁,无法准确报出本人身份证号码,神色愈发慌乱。
民警依托人脸识别系统核查,确认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查,驾驶人孙某年仅19岁,是一名高三在读学生,一时冲动偷拿家中车辆钥匙驾车上路,本想短途散心,不料在收费站被查获。

民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向孙某讲解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告知其无证驾驶不仅会面临法律处罚,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耐心疏导,鼓励其专心备战高考,切勿因一时糊涂酿成大错。

考虑到孙某系初犯、未造成危害后果,且面临高考,民警对其作出批评教育,同时联系其监护人,督促其加强监管,履行监护责任。孙某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专心备战高考。
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需家校警
共筑防线

家长要压实监护责任:妥善保管家中车辆钥匙、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告知其无证驾驶、偷开车辆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
学校要强化教育引导: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普法课堂、案例警示等形式,提升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要敬畏法律:牢记“无证不驾驶、违法不触碰”,摒弃侥幸心理,不偷开、偷骑车辆,不违法乘车,自觉远离交通违法行为,守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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