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头盔,不是带着,是戴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人阅读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已三周,尽管北京交管部门和各区政府等部门持续强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近期仍有骑行人因未规范佩戴遇交通事故遭遇不幸。

5月12日晚9点多,在昌平区育知西路,一骑车人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西横穿道路,与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大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骑车人侧向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事故发生时骑车人把安全头盔放在前车筐中,并没有规范佩戴,头盔根本没能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

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遇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带来的头部损伤风险,大幅减少伤亡概率。骑行电动自行车请牢记并践行“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不骑车,不闯灯、不逆行”,文明骑行、安全出行!

交管部门将持续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与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治理,通过路面执法、科普宣传、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骑行理念深入人心。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交警)


编辑:颜玉华 人阅读
相关稿件
人阅读

版权声明:任何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北海市融媒体中心享有版权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须取得书面授权。对侵权行为,本中心将采取维权措施。

版权合作联系电话:0779-2037559

法律顾问:广西海望律师事务所

吴松周 李仕伟 0779-3200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