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政府新闻办外宣科科长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黄雪梅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北海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新闻通气会,下面介绍今天出席新闻通气会的领导,北海市交通局副局长王陆、北海市物价局副局长石祧金,我是市政府新闻办黄雪梅。
出席今天新闻通气会的新闻单位有:他们是中新社、广西法治日报、南国早报、北海日报、北海电台、北海电视台、北海晚报、沿海时报, 北海广电报、北海新闻网,为了扩大新闻通气会的影响,我们还特别邀请了北海政务微博“北海发布”及官方微信“遇见北海”以及北海365网等网络平台的工作人员。
我们对大家的光临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为进一步理顺北海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结构,缓解因成本上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压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了新的运价结构调整方案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日前已经市人民政府十四届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运价结构政策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为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此次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的有关内容向媒体单位进行介绍。
首先请市物价局石祧金副局长对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的必要性、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进行介绍。
北海市物价局石祧金副局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我是北海市物价局副局长石祧金。
下面由我介绍此次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现行运价结构政策
根据《北海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北政办〔2007〕211号)规定,出租汽车租费标准含计时和计程两种,由交通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北海市现行的出租汽车运价结构政策是2006年制定的,执行至今历时9年未进行大的调整,仅在2012年对返空费计收里程进行了调整。
具体收费标准:1、起步价:按排量分两档,其中一类车7元/2公里(排量1.4L以上含1.4L),二类车5元/2公里(排量1.3L以上不含1.4L);2、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3、超过起步价公里数后每公里收费:一类车1.6元,二类车1.4元;4、停车等候费:一类车1.6元/5分钟(乘客要求出租车等候才收),二类车1.4元/分钟;5、空车回程费:超过7公里后,一类车0.8元/公里,二类车0.7元/公里;6、夜间加班费按费率加收:0.5元/公里(23-5时)。
二、实施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北海市现行的出租汽车运价结构政策是2006年制定的,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租汽车运价结构确实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跳表里程偏长,加重了乘客的负担。二是等候费计收方式仍不尽合理。由于城市车辆大量增加,交通高峰时段拥堵致使出租汽车常常处于低速行驶状态下,既耗时、耗油、运载率又低,且运营收入比其他时间减少,不能合理补偿运营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三是夜间运营没有体现劳动力价值。四是车公里价偏低,运营里程过长如缺少返程客人易导致亏损,出租汽车司机远程运载积极性不高,拒载行为较严重,或是不打表讨价还价,影响正常营运秩序和城市形象。五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租行业相关的人员工资、维修、保险等费用随之上涨导致运营成本增加;六是南宁市、柳州市等城市的出租车运价结构相继作出调整,为保持我市出租车运价水平与区内同类城市运价水平相衔接,有必要对现行运价作相应调整。
同时,考虑到出租汽车行业不仅具有社会服务属性,也具有公共事业属性。一方面应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通过价格杠杆实现成本补偿并使其获得合理利润;另一方面又必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价格水平,以达到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因此,适时、适度地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保持合理的出租汽车运价水平,有利于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制定出台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的有关程序
(一)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的原则
1、促进出租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计价结构的调整,缓解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等因素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压力,使出租车运营成本及收益状况与劳动强度相适宜,促进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兼顾市民可承受能力的原则。调整后的计价结构既要考虑补偿出租车运营成本,同时还应考虑乘客的消费承受能力问题,力争做到双赢。
3、保持不同公共交通工具之间合理比价关系、方便市民出行的原则。通过调整我市出租车计价结构,引导市民选择合理出行方式,适当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缓解“打车难”问题。
4、保持地区衔接的原则。我市出租车运价水平应与区内同类城市运价水平相接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采取成本调查方式测算运营成本
2013年11月,我市9家出租汽车公司联合提出申请,要求参照南宁市的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由于我市出租汽车挂靠运营现状,导致出租汽车公司缺乏可供价格成本监审的成本依据。经请示自治区物价局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开展成本调查,参考南宁市、柳州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的标准水平拟定价格调整方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在开展成本调查阶段,重点做了几方面工作:
一是与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多次座谈了解出租汽车经营现状;二是向全市20%出租汽车司机发放调查表了解经营成本数据;三是提取“北斗”导航监控资料掌握出租车相关运营数据;四是到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商场现场向出租司机了解运营情况;五是向部分汽车修理厂、司机调查了解出租汽车保养、维修等费用支出情况等。
根据以上的成本调查,经分析测算(因出租汽车的运载率、营运收入无法确定,影响进一步的测算),基本掌握北海市出租汽车营运成本情况。
(三)比对区内同类城市运价结构标准水平确定调整方案
为了衔接区内同类城市的运价结构标准水平,选择了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钦州等城市进行调研,重点了解各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模式、运力投放、运价结构以及运价结构标准的制定。结合北海市价格成本调查测算数据,研究决定参考南宁市、柳州市调整后的运价结构标准水平(调整时间:柳州市2013年6月,南宁市2013年12月)拟定出两套调价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四)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1.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15年 4月14日,《北海市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通过《北海日报》和北海政府网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截止4月27日,共收集到2 条意见(电子邮箱1,信件1)。来信主要内容有几方面:一是希望政府加大非法运营车辆的整治力度;二是采取措施查处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等违规行为;三是建议政府增加出租车运力投放并实行公车公营,缓解打车难;四是燃油附加费要补贴给出租车司机。
2.召开征求意见会。2015年4月29日上午,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市政务中心召开由相关部门和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就起草的《北海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参会人员有市人大、市政协、市法制办、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财政局、市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代表,专家代表,企业代表,出租车驾驶员代表,消费者代表。19名参会代表中有15个代表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其中10名代表赞成方案一,4名代表赞成方案二,1名代表对两个方案不持意见。
(五)价格调整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
2015年5月,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经综合各方意见,对运价结构调整方案进行了完善,形成正式调价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2015年6月17日,调价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十四届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调整后的运价结构方案
(一)调整后的出租汽车运价结构
1、 起步价(不分排量): 8.00元(2公里以内)。
2、车公里价:2公里后1.80元/公里,每增加200米跳表一次增收0.36元。
3、空驶里程补贴费:⑴普通运营回空费:单程用车,行驶里程超过5公里后,每200米按公里价的10%加收回空费(即每200米加收0.18元);⑵远程运营回空费:单程用车,行驶里程超过15公里后,每200米按车公里价的20%加收回空费(即每200米加收0.36元);⑶行驶里程超过30公里后,出租车停止计收远程运营回空费,按普通运营回空费收费标准继续计收回空费。
4、夜间行驶补贴费: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6时营运,按车公里价加收0.50元。
5、停车等候费: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的每分钟按车公里价的20%(即加收0.36元/分钟)加收停车等候费。车辆低于12公里/小时行驶时,在正常计算运价的同时,低速行驶时间还可按每分钟车公里价的20%计算运价(时距并计等候费=低速行驶里程×车公里价+扣除3分钟后低速行驶计时时间×车公里价的20%/分钟)。
(二)执行时间
从2015年7月1日起至8月1日止,分批完成出租汽车计价器的程序更新调校工作,在此期间允许新旧价格存在,2015年8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的出租汽车运价。运价结构调整后取消燃油附加费。
北海市政府新闻办外宣科科长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黄雪梅
下面请市交通运输局王陆副局长就北海市出租车运营情况和出租车行业管理相关措施进行介绍。
北海市交通局副局长王陆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下面我简要介绍北海市区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基本情况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活,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目前,北海市区共有出租汽车555辆、出租汽车企业6家。为改变原有出租汽车档次低、车辆残旧、行业形象差等现象,我们积极推进出租车企业兼并重组和车辆更新投入。2013年,原有的10家出租汽车企业重组为6家;2014年3月,市区555辆出租汽车全部提前更新投入运营。
在抓硬件发展的同时,我们认真抓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管理,特别是去年有关媒体反映我市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等违规经营问题之后,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加强市场整治和行业发展工作。比如,我们组建了智能交通管理监控平台,开通出租车电召服务,通过管理系统对驾驶员经营行为实时监控。开展了出租车行业质量服务信誉考核管理,出台《北海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细则》等系列规章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我们还对从业人员加强素质教育,组织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开展了规范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从今年4月10日至6月10日,集中整治拒载、不打表、宰客等行为,对违规经营行为从重处罚。上半年执法部门共检查1100多辆次,查处违章出租汽车46辆。同时企业、行业协会也加强内部约束管理,对违章车辆一律停运7天、人员离岗学习。我们还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从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社会各行业中聘请了24名人士担任出租汽车行风监督员,促进出租汽车行风的转变和优化。
二、运价调整及下一步管理工作
针对出租汽车管理和运价问题,我们注重听取行业内外的意见。根据反映较多的运价不合理问题,特别是从业人员认为原来的运价严重制约了驾驶员打表的积极性,我们组织了深入调研,多次召集征求意见会,深入到企业和一线,收集企业经营人、出租车司机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配合物价部门,按照程序实施了这次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这次运价结构调整,是我市出租汽车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近期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综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运价结构调整方案后,交通运管部门已经迅速组织出租汽车企业召开会议,对运价调整后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交通运输各部门和各出租汽车企业,都将以这次运价调整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文明”的乘车条件。
一是出租车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强化企业对出租车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加强驾驶员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意识,推进出租车行业经营良性发展。这次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顺应了经营者的合理诉求,将能够激发驾驶员主动打表的积极性、自觉性。各企业、协会要与驾驶员签订按表收费承诺书,张贴承诺标签,并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及时处理、纠正各类问题,同时不得借机提高经营承包费用。
二是管理部门将加强行业监管,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严格执行违章记分办法,依据执法部门查处记录、监控中心监控记录、平时检查记录和企业自查记录,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实施违章记分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反出租客运行业规章的驾驶员予以记分和离岗学习;对模范遵守出租客运行业规章的驾驶员予以奖励。对被记满10分的驾驶员,一律停车7天并进行集中培训,对一个记分周期被记分满20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责令企业解聘该驾驶员,两年内任何市内公司不得聘用。
三是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保持打击出租车乱象的强大力度。近期将按照市政府部署的“北海市城市管理百日整治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出租汽车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并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做好投诉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查实的不打表、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违法违章乱象突出的企业和出租汽车,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甚至取消经营资格,切实维护好行业形象。
北海市政府新闻办外宣科科长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黄雪梅
出租车价格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媒体关注重点,希望各位记者对此次出租车价格调整政策给予充分的报道,让群众广泛知晓并理解实施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必要性。在此,我们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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