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持 人: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欧其全
主发布人:北海市环保局局长 宋 毅
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欧其全
各位领导,同志们,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6月5日,是第四十六个世界环境日。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人人参与 创建绿色家园”,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中国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旨在释放和传递建设美丽中国人人共享、人人有责的信息,倡导在一片蓝天下生活、呼吸的每一个公民都应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切实履行好呵护环境的责任,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激发全社会持久的环保热情,为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为纪念世界环境日,市政府在这里举办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政府陈勋副市长,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以及重点企业代表,驻市和市新闻单位的记者。
请市环保局局长宋毅同志通报《2016年北海市环境状况》,大家鼓掌欢迎。
北海市环保局局长 宋 毅
2016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极其重要的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北海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及自治区环保厅的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研究制定《北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北海市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6年北海市环境质量保持平稳态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年优良天数为350天,优良率达95.6%;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市区噪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
环境质量状况
1、大气环境状况
2016年北海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空气质量指数AQI≤100)达到350天(全年共监测366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 PM10)和细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浓度以及臭氧和一氧化碳特定百分位浓度全部达标。AQI优良率达95.6%,比上年上升1.4个百分点。优良率及优良天数变化图见下图1。北海市2014年开始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新增细颗粒物(PM2.5)、臭氧、一氧化碳三项指标对空气质量进行评价,从图1可以看出,2014-2016年北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平稳向好。
对全年市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全年污染日16天,其中轻度污染日15天,中度污染日1天,污染日最多的为2月份(6天),首要污染物为O3,污染天气出现月份及全年空气质量级别分布情况如下图2和图3。
图1 2014-2016年北海市优良率及优良天数变化图
图2 污染天气出现月份分布图
图3全年空气质量级别分布图
二氧化硫 2016年北海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14-2016年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变化图见图4。
图4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年际变化图
二氧化氮 2016年北海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1微克/立方米,下降了7%,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14-2016年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变化图见图5。
图5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年际变化图
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6年北海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8%,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14-2016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变化图见图6。
图6 PM10年均浓度年际变化图
细颗粒物(PM2.5) 2016年北海市细颗粒(PM2.5)年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1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14-2016年细颗粒(PM2.5)年平均浓度变化图见图7。
图7 PM2.5年均浓度年际变化图
臭氧(8小时平均) 2016年北海市臭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4微克/立方米,上升了3%,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14-2016年臭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变化图见图8。
图8 O3百分位浓度年际变化图
一氧化碳 2016年北海市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为130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400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4%,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14-2016年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变化图见图9。
图9 CO百分位浓度年际变化图
酸雨 北海市市区降水监测点位共4个,降水监测频率为逢雨必测。2016年降水 pH 值范围为5.02~7.82;酸雨频率为 10%,与上年相比较,上升了8.48个百分点;降水pH 年均值为6.08,比上年下降了0.24。城区降水测值年际变化曲线见图10。
图10 城区降水测值年际变化曲线
2、水环境状况
总体状况 2016年,北海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57%,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近岸海域年均海水质量状况为“优”, 海水功能区达标率为95%,银滩公园浴场水质优良。
地表水 2016年,按年均值统计结果评价,武利江东边埇、南流江南域、亚桥、白沙河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南流江江口大桥、西门江老哥渡、南康江婆围村断面水质达Ⅳ类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和氨氮。具体情况如表11。
表11 北海市地表水水质情况
市级饮用水 2016年,对北海市3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禾塘水厂、龙潭水厂和北郊水厂)的取水口和2个北海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湖海运河东岭段(在用)、牛尾岭水库(未启用) 每月开展一次常规性监测。3个地下水水源地因地质背景值所致pH 值偏酸性未达标准值外,其余水质指标均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地表水水源地除牛尾岭水库出现2次总磷超标外,其他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市级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80%,由于牛尾岭水库尚未取水,因此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100%。按湖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牛尾岭水库综合营养状态级别为轻度富营养状态。
县级饮用水 2016年,合浦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南流江总江口、洪潮江水库每季度开展一次常规监测。2016年除第四季度南流江总江口铁超标外,合浦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其余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2016年合浦县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50%,水量达标率为73.8%。洪潮江水库综合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状态。
近岸海域 2016年对北海市廉州湾海水养殖区等20个站位海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2016年度广西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近岸海域年均海水质量状况为“优”, 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一、二类海水比例为 95%,与上年相比,一类海水比例持平,二类海水比例减少5个百分点,三类海水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海水功能区达标率为95%,与上年相比减少5个百分点。
海水浴场 北海市银滩公园浴场是全国重点发布水质周报的海水浴场之一,监测点位分别为银滩公园浴场。2016年,共发布银滩公园海水浴场水质周报18期,其中8期水质类别为优,10期为良。
3、声环境状况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建成区布设208个监测网格,覆盖建成区面积29.25平方公里。2016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6分贝,符合《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昼间三级标准要求,与上年相比上升了1.9分贝。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在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上设置62个监测点位,监测道路总长度49.22公里。2016年,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9分贝,符合《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昼间一级标准要求,与上年相比上升了1.7分贝。
功能区噪声 北海市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共布设5个,其中1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布设点位2个(海泰别墅、富丽华大酒店),2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布设点位1个(广场东里),3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布设点位1个(原淀粉厂),4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布设点位1个(邮电局门口)。全年各类功能区噪声按每季度监测一次,2016年各类环境噪声功能区昼、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城市功能区噪声季度变化达标情况见图12。
图12 城市功能区噪声季度变化达标情况
主要工作进展
1、污染减排
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6年自治区下达北海市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比例均为0.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分别为-4.4%和-4.9%(即比2015年增比控制在4.4%和4.9%以内)。经初步测算,2016年北海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范围内,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环境统计工作 组织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180家排污单位开展培训和填报工作,并认真审核,编制完成《2015年度北海市环境统计综合年报》。为减排提供数据基础,确保年度总量减排顺利完成。
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开展排污许可制深化改革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要求,完善排污许可操作规范和服务指南;依法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审查废水排污许可申报,注重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2016年受理并发放排污许可证191家。
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调整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减排工程推进力度。督促污水厂加强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巩固并扩大减排成果;加大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推进力度;积极推进机动车和淘汰燃煤小锅炉等减排工程治理;三是增加减排专项资金投入,激励减排积极性;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发挥减排效益;五是严格审批,调整结构,做好新建项目总量指标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2、大气污染防治
2016年,北海市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印发实施了《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治理、淘汰落后产能、燃煤小锅炉整治、扬尘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2016年全市共淘汰营运黄标车2523辆,发放黄标车和老旧车补贴49.15万元,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17.0378万枚,新车环保标志核发率达92.7%;淘汰2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发放淘汰燃煤小锅炉补贴8万元,市建成区内无新建20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3、水污染防治
饮用水污染防治 组织完成《牛尾岭水库和湖海运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点源整治工作方案》的编制并上报市政府审定,加强饮用水保护区环境执法检查,多次督促县区政府开展饮用水保护区环境整治;组织完成北海市2016年度市、县级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组织县区重新核实《北海市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组织完成《北海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起草并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完成北海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逐步形成了“市区-县级-典型农村”饮用水环境保护体系。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配合自治区环保厅完成《广西近岸海域“十三五”规划》编制。按照《北海市区近岸海域水环境治理方案》推进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南氵万渔港水体整治工作,完成西藏北路污水管工程、广东南路污水泵站及配套压力输送管工程、上海路跨铁路立交桥等9个项目共计18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超额完成8公里管网建设任务。
重要水环境保护 市政府印发实施《北海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批复实施《北海市合浦县南流江亚桥和南域断面水体达标方案》和《北海市西门江老哥渡断面水体达标方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建立全市排污单位“黄牌”“红牌”警告制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进行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组织开展全市“十小”企业、“十大”行业的排查整治,取缔小炼油、小造纸企业各1家。
4、噪声污染防治
为减少噪声污染,全市加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流动源(如广场舞)噪声污染防治力度,中高考期间严控噪声污染源;严把环评关,从源头开始防治噪声污染,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5、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防治
2016年,北海市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据初步统计,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63.50万吨,综合利用量247.49万吨(比2015年减少49.38万吨),处置量17.03万吨(其中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9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为100% 。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由高岭土开采业、铁合金行业、火电发电行业和制糖行业产生的尾矿、粉煤灰、矿渣、炉渣和其他废物。2016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6.6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为 36.66 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016年,北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本市医疗废物1203吨,协助其他地市应急接收处置医疗废物347吨,总共处置医疗废物1550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2016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 30997吨,处置率为100%。 2016年,北海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环保厅抽查考核,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合格率为96%;严格落实《广西危险废物审批办理指南》,截止2016年12月底,共受理审批41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申请,主要转移至南宁、柳州以及北海市本辖区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委托处置量约6488吨。2016年12月,我市组织开展医疗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高环保应急队伍以及涉危企业应急能力。 2016年,强化对广西诺斯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累计接收处置危险废物4374.25吨,加强在收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监管。
6、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截至2016年12月底,北海市有6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放射源应用单位13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50家;开展全市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对全市13家放射源应用单位以及4家淘汰落后小水泥厂开展了现场清查工作,安全收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纤维板厂、合浦新茂昌水泥有限公司、北海市人民医院等6家涉源单位的19枚闲置放射源。配合自治区环保厅完成2016年度废旧金属再生辐射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完成对中石化北海炼化有限公司、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合浦伟恒糖业有限公司等重点涉源单位的监督检查。2016年处理公众电话投诉以及网络咨询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拆除投诉基站1座。
7、环境执法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全国和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新环保法“实施年”,结合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和移动执法大比武活动,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应对环境违法和突发事件能力。2016年全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800多人次,现场检查360多批次,检查企业及重点区域430家次,立案112起,收缴罚款35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1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件,有效制止了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及时办理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 2016年,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我市三十批次共167件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市全部办结并上报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理情况在市主要媒体公开,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督查期间我市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执法和督察人员2400多人次,现场检查340多批次,采样监测60多批次,请求自治区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1批次;采取停电等措施的58家,取缔“三无”企业(加工场点)14家,拆除服务类项目排污设施5处,清理水库、河流水产畜禽养殖场一批,共责令整改133件,立案处罚10件(罚款金额54.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一批环境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治,强化了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责。
全面落实“专业查污”,实施“精准治污” 根据2016年全国和全区环境保护会议部署,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北海市“专业查污”工作方案,对北海市辖区的环境问题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调研、检查和分析,查找出6大类共21个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市政府加强环境管理、改善环境质量起到指导任用。
实施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认真开展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的审核,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足额征收排污费。2016年全市依法征收排污费1196.78万元。
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
2016年,北海市加快城市雨污合流排水口整治,不断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开工城镇污水处理厂7座,北海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8.7%,合浦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8.9%。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2016年全市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投资20414.103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平方公里,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0.55万元。
1、生态农业建设
积极推动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 北海市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和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建设现代农业生态循环模式技术示范基地,培育生态农业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我市生态农业发展。2016年开展生态农业示范点建设,示范面积100亩,建设合浦县闸口镇独竹村新新家庭农场生态示范基地和示范应用推广“猪+沼+果(其他作物)+诱虫灯”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技术。通过项目建设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带动周边农户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达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推广清洁田园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北海市结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与防控体系, 推进抗性良种选育与推广,推进科学用药、绿色防控、统防统治,主要推广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技术;在全市实施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施肥方针,减少化肥污染。全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70万亩。全市发放施肥卡4.6万份,举办技术培训班30期,全年施用配方肥5.6万吨。在合浦县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8个,在铁山港区开展肥效试验共5个。项目验收结果增产增收效果非常显著,同时减少化肥污染。
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禁止秸杆焚烧 北海市结合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工作的开展,2016年举办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培训班10期,培训农民2500多人次;积极推广应用秸秆腐秆剂,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农田土壤肥力,同时市、县、区农业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对一县三区秸杆焚烧进行巡查督查,及时制止焚烧秸杆,全市共出动250人次,巡查15次,制止(劝阻)焚烧秸杆10起。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2、林业环境
森林资源 2016年北海市森林资源保持稳定态势,森林面积达13.3959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797.4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36.3%。
森林病虫害 2016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各项指标全部达标。林业有害生物实际成灾面积310亩,成灾率0.24‰,远低于自治区下达的4.2‰的控制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5618.11亩,实施无公害防治面积5618.11亩,无公害防治率100%;全市种苗生产面积5920.3亩,检疫面积5920.3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全市木材调运26.7118万立方米,调运检疫26.7118 万立方米,木材调运检疫率100%。
森林防火 2016年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共9起,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1.4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5.56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12‰,远低于自治区下达的0.8‰的控制指标。
3、大力开展“饮水净化”专项活动
2016年累计完成投资4280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5.1万余人。
中央投资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全市完成中央投资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个(其中合浦县1个,银海区1个),完成投资1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自治区资金56万元,市本级资金80万元),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89人饮水问题。
自治区投资建设饮水净化示范项目工程 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市饮水净化示范项目任务为9个,实际完成12个(其中合浦县2个,银海区4个,铁山港区2个),目前均已完成县(区)级竣工验收,完成投资760万元(自治区资金450万元,市本级资金310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483人。
市本级资金建设饮水净化供水工程 全市完成市本级资金建设饮水净化供水工程35个(其中合浦县24个,银海区7个,铁山港区4个),累计完成投资3354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2934万元,县(区)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60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47915人。
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方面 在对全市农村水源地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每个水源地进行精确的GPS定位并详细收集水源地的水源类型、供水能力、服务范围、人口数及周边污染物情况等信息,组织辖区政府划定我市农村10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2处,完成了今年水源地划定及保护工程建设任务。
4、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组织县区、涠管委开展申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北海市下达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计划,加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工作力度,通过整合力量开展督察督政、晒责任清单、督促整改、个别约谈、整改治理等措施,全面完成了我市历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未完工未验收工作,2016年完成验收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2016年,市环保局组织县区环保(安监环保)局、涠管委开展2016年申报自治区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并纳入县区、涠管委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全市有29个自然村拟申请生态示范村创建,北海市环保局建立了生态示范村创建项目库,拟向自治区推荐3-5个作为创建对象。
保障措施
1、严格环境准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
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准入关,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016年,北海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行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自治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247个,其中报告书15个,报告表151个,登记表81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率100%;共完成155个建设项目验收,社会类111个,工业类25个,辐射类19个,验收合格率88%;共完成4个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保服务 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14项重大项目,我市均提前完成了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率为100%。
全面完成环保违规项目清理 2016年,我市按照完善备案一批、整顿规范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三个一批”原则,组织市辖县、区政府及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全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排查出的97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完成了其中95个项目的整顿,完成率为98%。
2、环保能力建设
2016年,在北海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下,北海市环保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北海市环境风险管理平台通过专家验收并投入使用,该平台主要包括风险源信息系统、风险等级系统、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系统、应急物资管理系统、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库、环境敏感点信息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管理系统、环境安全隐患跟踪管理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定位系统、环境风险分区防控管理系统等,标志着北海市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水平大大提升。
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配置新气质联用仪等监测仪器,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首次具备地表水109项全分析项目检验检测资质。
北海市辐射监测实验室逐步筹备建设完善,配备了部分辐射环境监管监测设备;10名辐射环境监管人员均取得辐射监测上岗证,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3、环境监测
(1)环境质量监测
大气监测 对北海市环境空气4个点位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共上报空气质量日报366期。降雨监测点4个,逢雨必测,共获得监测数据726个。
地表水监测 每月对北海市地表水7个断面进行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4776个。
饮用水水源监测 每月对北海市地表饮用水4个点位进行监测(合浦县总江口、洪潮江水库按季度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2144个。每月对北海市3个地下水点位进行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876个。
海水浴场监测 6月-9月对银滩海水浴场进行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90个。
噪声监测 每季度对5个功能区点位、每年对62个交通噪声点位和208个区域噪声点位进行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5243个。
(2)污染源监测
2016年,每季度对10个北海市废水重点污染源企业、4个废气重点污染源企业、4个重金属重点污染源企业和2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2650个。
(3)其他监测
2016年共完成48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完成环保系统委托一般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污染投诉监测报告274份,其它企业委托一般监测报告190份。
4、环境规划与科研
2016年北海市环保系统共发表了14篇科技论文。《涠洲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科技引导与示范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完成《北海市“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和《北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公众参与和监督
1、意见提案办理
2016年,北海市环保部门共承办人大建议1件(协办),政协提案39件,其中,政协提案主办6件(2件为市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协办33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满意率100%。内容涉及了加强北岸污水、沙滩治理及廉州湾开发建设、优化我市空气质量、冯家江污染治理、完善生态保护建设美丽北海、解决北海市东星白水塘垃圾处理厂环保问题等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
2、投诉受理与应急处置
投诉处理 2016年我市认真开展12369电话投诉、微信平台、政务信箱、365网站、广西环境监管与预警信息系统等各类投诉件的转办、回复、存档工作。全年受理自治区环保厅转办的案件12件,通过北海市政府政务信箱、北海市环保局政务信箱及北海365网等网络反映的投诉案件129件,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5件,通过“12369”电话投诉案件1027件,信访案件处理率100%,结案率达98%。
应急处置 2016年,我市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从源头控制、强化预警,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一是突出源头控制,做好风险防控管理。把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作为环境管理的关键环节,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二是强化监测预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在关键节点设置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点位,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风险隐患;三是狠抓日常监管,切实保障环境安全。2016年,我市大力抓好重点监控企业监督管理,妥善处置6起突发环境事件。同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环境安全防范意识;四是积极组织应急演练。2016年我市组织有关部门共举行了南康镇南康江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演练等5次环境应急演练。通过开展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我市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为今后的应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环境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活动 2016年6月5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在北海市新闻发布厅召开2016年北海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6月14日,北海市环保局组织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北部湾广场开展以“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环保宣传活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
开展多种形式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参加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日、全国科普日、12•4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多种形式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举办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学习培训班和环境执法工作培训班,明确各有关部门大气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提高环保系统环境执法能力。
推进环境宣教新媒体建设 2016年10月,正式开通了“北海环保”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形成了以政府网站、门户网站为主体,微信平台、官方微博、户外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环境宣教平台。“北海环保”以“服务公众”为原则,发布北海环境信息、环保政策法规解读、空气质量日报等内容,致力打造有活力、接地气的政务新媒体。
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环保事业发展 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活动,在线解答环境热点问题、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接办污染投诉,并及时反馈查办结果。12月30日,组织开展“公众评污” 暨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媒体记者、环保专家、环境友好使者、环保志愿者等约30多人参加,走进斯道拉恩索(广西)浆纸有限公司、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看企业治污门道、评环保工作成效。展现北海市开启“全面治污”的工作效果,凝聚共同推进环保工作合力。
加强信息报送,应对网络舆情 2016年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环保厅及市党建网等单位报送政务信息、调研信息157篇,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积极关注和及时办理网络舆情,配合信访办和信息中心,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舆论工具,引导和应对网络舆论。
环保大事记
1月3日,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倡议活动,向全体市民倡议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1月4日早上8时16分,北海市环境保护局接到110报警电话称位于银海区南万码头附近的北海市银海区三强冷冻厂发生液氨泄露事故,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环境监测中心站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处置。该起安全生产事件未对周边环境和群众健康产生明显影响。
1月27日,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完成《北海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市政府审定。
2月2日~4日,我市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人员36人分成四组,对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制革企业、酒精企业、鱼粉和水产品加工企业、冶炼企业、火电企业、粮油生产企业、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共31家企业按照环保手续、污染治理、环境管理以及其他环境问题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已现场责令整改,及时清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3月2日,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完成《北海市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定。
3月7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北海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3月16日,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完成《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市政府审定。
3月25日,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南康镇南康江河段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应急监测演练。
3月30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北海市政府通报北海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2015年及“十二五”目标任务。
4月17日凌晨3时许,北海市环保局接市政府应急办通知,兰海高速G75线南宁往北海方向石湾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两槽罐车追尾致浓硫酸泄漏事故。北海市环保局在市政府组织指挥下,与消防、公安、安监、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成功处置一起浓硫酸泄漏污染事件。当日下午4时,在各部门通力合作下,应急处置工作圆满完成,经对路面残留废水酸碱度监测基本正常,该事故未造成二次污染,无人员伤亡,路段恢复正常通车。
4月19日,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完成《北海市环境保护专业查污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定。
5月1日,北海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对在用机动车实施排气定期环保检验制度的通告》,从2016年5月1日起,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6月3日,为加强涉水产企业水、气污染的综合整治,改善北海市水环境质量,北海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全市水产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6月5日,北海市环保局组织编制完成《2015年北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状况信息公告》,并在北海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
6月5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在北海市新闻发布厅召开《北海市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北海市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
6月14日,北海市环保局组织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北部湾广场开展以“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并接待来访咨询、受理群众投诉。
6月21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授予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为广西“十二五”污染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卢学军、罗金敏,合浦县环境保护局何丹梅,广西北部湾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皓白等同志被评为广西“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个人。
6月29日,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市环保局、铁山港海事处、铁山港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在铁山港石化码头举行油船岸连接法兰泄漏应急处置联合演练。
6月30日,北海市环境保护“专业查污”调研报告经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验收专家组验收通过。
6月至10月底,根据自治区环保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市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及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等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期间,我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企业90家(次),责令整改环境问题30个,查处并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家,行政处罚金额50万元,取得了预期效果。
7月18日,北海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方案》,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责任追究和考核,逐步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各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负其责,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7月30—8月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六组副组长黄润秋、总协调人韩保新率队入驻我市进行督察,林山青市长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汇报,市委市政府四套班子和24个部门、单位领导参与座谈。督察组实地查看了合浦山口红树林和儒艮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通过调阅资料、问询和座谈等方式,重点对我市2013年以来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8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我市三十批次共167件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全部办结并已上报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在市主要媒体公开。督查期间我市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执法和督察人员2400多人次,现场检查340多批次,采样监测60多批次,请求自治区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1批次;采取停电等措施的58家,取缔“三无”企业(加工场点)14家,拆除服务类项目排污设施5处,清理水库、河流水产畜禽养殖场一批,共责令整改133件,立案处罚10件(罚款金额54.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一批环境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治,强化了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责。
8月6日,北海市环保局指导合浦县环保局、合浦公馆镇政府查处合浦县公馆镇一处非法炼油加工点。
8月8日,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二手车迁入管理工作的通告》,从2016年8月8日起,外省及广西区内各市拟迁入我市的机动车辆,需达到国Ⅳ(含本数)及以上排放标准。
9至11月,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和移动执法大比武活动。
9月27日北海市环境风险管理平台通过专家验收并投入使用。
10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北海市4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上收工作,站点上收后,国家统一对所有的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进行监测管理。
11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扩项评审,首次具备地表水109项全分析资质。
11月3日,北海市环保局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11月11日,《北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11月16日,自治区环保厅以桂环函[2016]1853号文,对广西各市2016年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绩效考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北海市完成率为100%,获得在全区通报表扬。
11月24日,北海市环保局与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举办2016年原油罐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12月14日,市环保局局会同市林业局组织完成《北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报批稿)上报市政府审定。
12月5日-12月7日,自治区环保厅对北海市7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抽查,其中6家企业达标,1家基本达标,顺利通过抽查考核。
12月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启新一行2人调研组赴北海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调研组在市人大领导及市水利、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下,深入北海市牛尾岭水库、南流江(合浦)总江口等水源保护区,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现场调研,收集社情民意。围绕水源保护区范围、周围环境情况、污染源现状、当前整治情况、水资源保护及利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并就饮用水水源界定以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区禁止事项、报告制度与应急处置、乡镇、街道办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等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12月15日,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完成《北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定。
12月30日,北海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公众评污” 暨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媒体记者、环保专家、环境友好使者、环保志愿者等约30多人参加,走进斯道拉恩索(广西)浆纸有限公司、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并进行采访报道,展现北海市开启“全面治污”的工作效果,凝聚共同推进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12月30日,北海市环保局在北海隆中环保有限公司举办北海市2016年度医疗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北海市辖区环保部门、北海市环境监察支队、北海市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站共30多人参加了演练。
截止12月30日,北海市环保局组织全市各有关单位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97个,督促完成整改任务项目95个,完成率98%,完成了自治区要求的阶段目标任务。
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欧其全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