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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海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李明辉 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主持人:曹慧怡 北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


北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 曹慧怡: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在这里举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北海市司法局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的到来!
这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关于我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我们邀请了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明辉,向大家介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

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北海市直媒体及网络新媒体。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也派员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

首先向大家介绍在发布席上就座的领导和人员:

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明辉

北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陈恒

我是北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 曹慧怡

发布会的第一个环节是介绍情况,第二个环节是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进行第一环节,由李明辉副局长介绍2019年北海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情况。


李明辉 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北海市司法局,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新闻界朋友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北海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2019年北海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出全面部署。2019年3月28日,自治区办公厅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

一、组织推进情况

我市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办公厅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工作。于5月31日出台《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北司发〔2019〕41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于6月17日组织全市有关单位参加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全区规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于8月5日出台《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北司发〔2019〕73号),一县三区和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就该项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情况,我局对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于10月9日组织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队伍共200余人,参加了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倪志龙处长在市委党校作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授课;于11月6日组织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该项工作负责人40余人参加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二、取得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工作,目前我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行政执法透明度得到提高

市各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已成常态,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或佩带执法证件已成习惯。

在事前公示方面,我市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公布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自由裁量基准、办事指南等工作文件,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同时不断加强信息的动态管理。

在事中公示方面,我市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做到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均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有统一执法服装、执法标识的,执法时都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没有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家部委颁发行政执法证的,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在事后公示方面,我市各行政执法机关都能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都能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二)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

我市通过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文字记录,规范了音像记录。

一是在前期的检查情况来看,市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程序较为规范,在程序启动、调查询问、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能够按要求进行文字记录,实现了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是目前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均按照标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约3200台。在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中,能够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能够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

(三)行政执法合法性得到有效保障

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均按要求明确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落实法制审核人员,并按规定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据统计,目前全市法制审核人员260余人。重大执法决定在作出前均经过法制审核。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目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还没结束,仍在持续推进中。我市将按照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如对公示信息进一步查漏补缺和更新,组织市各执法部门制定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等等。自治区目前也正在建设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我市也将按照要求,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化的相关工作。

我市将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管理,让执法信息获取更加便利,让执法行为、程序更加规范和有效,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升北海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良好环境。

有关2019年北海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通报完毕,感谢大家!


北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 曹慧怡:

感谢李明辉副局长。下面进入第二个环节,回答各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请大家提问前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记者:北海市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北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陈恒:一是统筹安排部署。在市级机构改革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牵头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2019年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抓细抓实。 

二是结合实际研究论证。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后,市司法局按照自治区最新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研究,出台《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北司发〔2019〕41号),在全市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为帮助市各行政执法机关提升工作业务能力,市司法局组织市有关单位参加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全区规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和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倪志龙处长的专题授课,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司法局根据方案中的明确要求,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一次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记者: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要针对哪方面行政执法问题?

北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陈恒: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提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要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等问题,提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实效等四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音像记录的定位、作用设备配置,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加强记录信息的调阅、监督等作出规定。

针对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要从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等四个方面,对法制审核机构的确定、审核人员的配备,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标准的界定,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相关人员的责任等作出规定。


北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 曹慧怡: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内容就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感谢大家的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