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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2019年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宋毅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主持人:郭梅修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郭梅修: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北海市2019年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旨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也是为了纪念六五环境日,借此机会呼吁全市人民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到绿色发展中来。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勋同志;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宋毅同志;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

重点企业代表;

驻市和市新闻单位的记者;

我是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郭梅修。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议程有三项:第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宋毅先生通报《北海市2019年环境状况公报》;第二,记者提问环节;第三,市人民政府陈勋副市长作主题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宋毅先生作通报。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毅: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是6月5日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旨在动员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凝聚力量。

为纪念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的第6个环境日,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向关心支持环保事业的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各位的来临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北海市2019年的环境状况。

一、环境状况概述:

北海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坚持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2019年,北海市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3天;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安全保障总体良好;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环境质量状况:

第一部分大气环境

2019年北海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空气质量指数AQI≤100)达到333天,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一氧化碳全部达标,其中PM10、PM2.5年均浓度全区最低,排名第一名。综合指数3.32,全区排名第二名。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1.2%,比上年下降2.8个百分点。

第二部分水环境

2019年,北海市9个地表水国控和区控断面,8个满足考核要求,其中有7个断面水质达到了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钦州北海交界处下游的南流江江口大桥断面水质为Ⅳ类,超Ⅲ类指标为总磷。与上年相比,我市水质总体有所好转。

3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中的龙潭水源地因地下地质环境背景值所致,地下水pH偏酸性外,其余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牛尾岭水库、湖海运河东岭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南流江总江口、洪潮江水库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19年,北海市近岸海域水质级别维持“优”,水质优良率为90%。与上年相比,水质优良率下降5个百分点。银滩公园海水浴场监测点水质优良率为40%,比上年下降2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粪大肠菌群。

第三部分声环境

2019年,北海市区域环境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主要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交通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三、2019年我市环境保护主要工作进展

(一)坚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9年,我市印发实施了《北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修订稿)》《北海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北海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等文件,为切实做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出台广西设区市首部《矿产资源保护条例》,有力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减小了生态破坏风险隐患;制定《北海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2)》《北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及《北海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等,不断拓宽污染防治工作领域,行业环境管理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发展与保护相协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会同行政审批部门优化调整生态环境领域“一事通办”事项清单,编制实施“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3张办事清单,不断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提升办事便利程度。同时,将生态环境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从9项精简为2项;各类环评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50%以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承诺办结时限压缩30%,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

(三)助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快编制“三线一单”,优化产业布局。配合自治区完成各类环境规划、重点行业环评文件等资料收集,并安排专人赴南宁参加编制工作,确保工作信息上下传输通畅。二是继续加大“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近年来,全市没有需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上马。三是推进各类园区循环改造,产业提质增效。创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1个,市级绿色园区1个,完成了1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

(四)污染减排

一是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范围内。二是组织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123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基层环境统计数据填报。

(五)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问题整改,2019年,共召开专题会议13次,研究部署整改推进;并在广西率先出台《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备案指引》,统一全市整改验收流程;同时优先将“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年度任务”列为北海市2019年绩效考评重大任务指标,加强压力传导,不断压实责任。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市整改办发出提醒督办函33份,有力督促整改责任单位端正整改态度,加快整改进度,规范整改动作。对自查已完成的2019年度8项整改考核问题,全部报请了自治区核验。

(六)大气污染防治

2019年,北海市继续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一是印发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燃煤锅炉整治、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等综合和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多领域多维度推进蓝天保卫战向纵深发展。二是抓住城市主要污染特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秋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强化联防联控,及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0次,有效减轻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污染程度。三是深挖工业减排潜力,积极推进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和生产线循环化改造项目上马,不断加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监管和污染物削减。四是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建成城市扬尘在线监控管理平台(一期),增购喷雾降尘车及洒水车等扬尘治理专用设备。五是拓宽全民参与渠道,广泛利用公共、商业场所和移动互联网投放污染防治宣传信息,鼓励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监管盲点,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齐抓共管水平。

(七)水污染防治

一是抓好饮用水污染防治,有力保障民生需求。2019年,北海市印发实施《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案》,组织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开展问题整治,在全区率先完成18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得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并进一步规范了水源保护建设,提升了保障能力水平。

二是突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强化重点水体保护。印发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2019年度行动计划》《2019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方案》、南流江及其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方案,紧盯一口(入海排污口)两湾(廉州湾、铁山港湾)三江(南流江、西门江、南康江)四乱(“四乱”问题清理),在点(污水厂)线(污水收集管线)面(农业面源)体(黑臭水体)源(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上综合施策发力,力保近岸海域海水和重要水体水质保持优良。

(八)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是完成第一阶段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逐步摸清底数,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开展排查整治;二是完成合浦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不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和测土施肥技术推广;三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动态筛查更新疑似污染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在国土规划、供地管理和用地审批中纳入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四是继续利用和管理好108个地下水动态监测点、做好9个水源地、1081.5平方公里的地下水监控。五是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地下水影响源进行排查整治,全年组织126家加油站对445个油罐实施了双层罐更换或地下防渗池改造建设;组织完成了1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清理整治和销号。

(九)噪声污染防治

抓住噪声问题重点、热点,对市辖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流动源(如广场舞)等噪声源加强管控和执法处置力度,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全年处置噪声污染投诉688件(建筑施工噪声投诉203件,工业噪声投诉4件,社会生活中固定设备噪声投诉481件),办理率100%。

(十)固体废物环境防治

2019年,北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275.19万吨,市区生活垃圾约68.84万吨,医疗废物约1020吨,经综合利用、贮存、填埋、焚烧等方式,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此外,固体废物环境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全年共督促87家(处)固体废物产生处置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开展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企业专项整治;组织规范化考核涉危险废物企业46家。

(十一)辐射环境防治

2019年,继续对全市备案登记的81家核技术应用单位,72枚在用放射源和137台(套)射线装置实施动态抽检管理。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放射性水平检测,饮用水水源地水厂取水口水质正常。同时,积极协调处理涉通讯基站辐射环境投诉10起;并严肃查处通讯基站未批先建行为。

(十二)环境执法

2019年,继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全年立案145起,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115起,罚款共987.1529万元,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4起,限制生产、停产9起,有力的打击了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的维护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生态环境

(一)生态农业建设

积极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建设,利用农业生产新技术推广测土施肥173.3万亩、秸秆还田71.8万亩、中低产田改良9.5万亩、农业节水113.2万亩,科学推动了农村农业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坚持实施畜禽生态养殖和废弃物资源化,2019年,全市创建9个示范点和6个示范村,共142家畜禽养殖场通过自治区生态养殖场认证,获得“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场”称号。全市141家规模养殖场建成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64%。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水平和治理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林业环境保护

一是切实保护森林资源。2019年,我市共对涉林刑事案件立案81起,破案68起,刑拘92人,逮捕57人,起诉51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6起,处罚各类违法人员62人次,罚没款51.274万元。

二是强化林业自然保护地和林地执法。对其中的非法采砂、抽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19年共办结违法案件26宗,追究刑事责任12人;查处非法盗采海砂案件2宗,刑拘4人;排查65处非法占地堆砂场,清理整治47处,恢复土地面积179.73亩。清理拆除涠洲岛自然保护区、合浦县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内的18个违建项目,共计占地64.25亩,建筑面积约16413平方米。

(三)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建设

统筹推进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运用PPP模式系统治理冯家江流域水环境,进一步完善广西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四)加强湿地公园维护管理,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对金海湾红树林区域内重要红树林湿地资源进行日常巡护管理,及时发现处理破坏红树林湿地行为,对红树林沿岸一带滩涂的生活垃圾及海洋垃圾日产日清,保护红树林滩涂生存环境。

(五)开展湿地动植物资源监测,为湿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积极开展红树林生长、外来物种、有害生物、鸟类种类等调查监测,掌握变化动态;联合科研机构完成水质检测2次,底栖动物监测1次;共监测到鸟类约170种,比2017年以前的136种增加了34种。红树林生态系统维护良好。

(六)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减少林业的危害

完成北海市木麻黄林虫害防治面积15亩、红火蚁防治面积约135亩、清理互花米草约1200平方米、放置蜂卵贴片防治红树林病虫害600多亩。

(七)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019年,北海市共计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540万元,完成6套集中式、10套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另有13套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7个村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地规范化建设、2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正抓紧推进。

(八)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

制定实施《市级生态村创建标准》,2019年共认定和命名51个市级生态村。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与保障

(一)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工作

市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积极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指定专人服务,跟进审批进程,主动对接协调项目业主、环评单位和评估单位,做到了环评文件的快编制快评审快报批。7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新开工类重大项目获批6个。

(二)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机构改革

2019年,按照市委机构改革部署,原属市发改、国土、水利、城管、农业、海洋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全部划转入新成立的市生态环境局,将环境保护领域中长久以来的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跨部门工作壁垒打通,进一步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复以及监管者和所有者难以区分的问题。同时在全区14个地市中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并在具体实践中加以不断完善。

(三)环境规划与科研

2019年,组织完成《2018年北海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年北海市海水浴场质量分析报告》《2019年北海市饮用水全分析报告》《2019年北海农村环境质量报告》等技术报告。

六、公众参与和监督

(一)建议提案办理

2019年,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共承办人大建议协办5件,政协提案主办8件,协办18件,全部按期办结,主办件满意率100%。

(二)环境信访与应急管理

通过上级转办、政务信箱、电话投诉、微信举报等渠道受理环保信访件共719件,处理率100%;持续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排查整治涉危涉重企业90余家,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环境宣教与公众参与

一是结合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和创建生态环保科普基地,多方介绍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新政策新要求新做法;并借助政府和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信息宣传和公开,不断扩大普通市民的参与度和受教育范围。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有序更新,活度排名居全区前列。

二是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教育资源,多次举办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题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各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帮助深入领会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坚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

三是积极对接和参与新媒体宣传,2019年利用“美丽中国·网络媒体生态文明行”活动,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将近年来北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和显著成效对外界宣传,将北海良好生态环境、丰富自然资源、靓丽城市风貌、健康发展势头向外界展示,体现出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进一步提升了北海城市综合形象。

我的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郭梅修:

感谢宋毅先生的介绍。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答记者问,请记者提问前通报代表的新闻机构。


记者:2019年北海市环境综合指数全区排名第二,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2020年还有哪些新举措?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毅:2019年北海市环境综合指数全区排名第二(其中PM2.5、PM10、二氧化氮三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名全区第一)。全年365天中,北海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3天,优良率为91.2%,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主要采取了六项有效措施:一是市委、市政府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考核为抓手,市县区层层抓落实,完善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年内印发实施《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北海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北海市2019-2020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北海市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及《北海市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分工调整方案》等规定方案。二是抓住城市主要污染特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秋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等八项专项行动,开展颗粒物臭氧协同控制;加强工业源、施工扬尘以及餐饮油烟等城市扬尘治理,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疏堵结合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三是强化“蓝天保卫战”联防联控、污染天气会商机制。去年全年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0次组织应对污染过程,累计出动监督人员4207人次,检查在建工地3276个次,发现扬尘治理问题754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77份;累计出动路面冲洗工作人员约3.42万人次,出动机械化清扫车、洗扫车、步道清洗车等各类机械车辆共计3.77万车次,累计洒水用量约30.61万吨,有效降低了污染程度。四是深挖工业减排潜力,加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监管和工业企业全面达标管理;督促钢铁企业完成烟气净化及循环利用、煤改气等治理升级改造工程;推动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以及在线监测;开展钢铁、水泥重点行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监管,开展厂界扬尘在线监控。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市本级财政年内安排专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0余万元,编制完成《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建设方案》,初步建成扬尘在线监控管理平台服务(一期)平台、增购喷雾降尘车及洒水车等扬尘治理专用设备,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及能力。六是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治污。春节前夕,在城市广场、商城等主要场所播放禁燃限放烟花LED宣传广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北海蓝天保卫战”微信群和“北海环保”公众号,鼓励曝光施工扬尘、秸秆垃圾焚烧等大气污染行为,减少大气监管盲点,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平。

2020年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继续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的总要求,以应对污染天气为重点,重点抓好夏季、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排放治理、柴油货车排气治理、露天焚烧秸秆治理、城市扬尘治理;积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整治,工业炉窑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敏感区域周边的小作坊、小餐饮、印刷厂综合治理等六个专项治理,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坚决完成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4.2%(标况),PM2.5浓度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的既定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记者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可否简单介绍下“十三五”以来,我市“水十条”实施情况。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毅:自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水污染问题,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持续改善势头。

一是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截至2019年底,全市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均配套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已完成99.2%。实现所有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全覆盖,新增污水日处理量7500吨,完成红坎污水处理厂、合浦污水处理厂、铁山港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网260公里。累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401个,完成了87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消减化学需氧量5589吨,氨氮765吨。

二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推进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2019年,完成2个县级水源地18个环境问题整治,累计完成5个水源地73个环境问题整治,50万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巩固提升。3个黑臭内港通过整治,实现“不黑不臭”,昔日“黑臭港”变成今日“碧水港”,周边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全面完成全市主要河流、湖库及海岸线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11个,完成40个直排入海排污口、55个建成区雨污合流排污口整治。  

三是强化水环境管理。健全和完善水质分析预警、通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水环境管理机制。完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初步建立水质联网监测体系,实现主要河流、湖库监测断面水质远程监控,优化整合水功能区监测断面与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水环境监管效率显著提升。

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比例分别为85.71%、0%,分别比2014年提高52.38个百分点、降低16.67个百分点;南流江干流水质稳步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任重道远,部分重点流域、湖库、港湾周边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需要加快推动解决。

2020年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加强协调督促,确保完成《水十条》各项任务目标。


记者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我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及监管情况如何?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毅: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北海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狙击疫情,保障对医疗废物的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处处置。一是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我市医疗废物均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2020年1月20日至5月19日,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累计处置医疗废物420.655吨,其中涉疫医疗废物36.575吨。二是督促指导涉疫生活垃圾安全处置。我市定点新冠收治医院产生的涉疫生活垃圾全部参照涉疫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此外,为防止疫情传播可能途径,市生态环境局协调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对我市亲密接触者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处置,对全部生活垃圾参照涉疫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处置。并会同市疾控中心对亲密接触者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隔离点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以减少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全市医疗废物及涉疫情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记者我市开展“净土”保卫战以来,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今年作为收官之年,2020年有什么工作计划?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毅:自开展“净土”保卫战以来,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主要抓好落实了以下4方面的重点工作和任务:

一、认真落实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按时保质完成全市37个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风险初步筛查与结果核实,以全区总分第一的成绩顺利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评估验收。

二、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减少土壤污染危害

一是落实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制度,与我市10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二是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切断涉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降低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9起;四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农业污染,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累计建成13个村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推进22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减少生活污染;规范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开展异地重建,目前异地重建场数为75个。

三、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农用地详查结果为依据,启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完成合浦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四、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一是根据我市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结合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并建立我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督促相关责任人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印发《北海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供地管理和项目审批,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工信、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发展改革、土储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2020年,将以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15585亩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1.5吨为工作目标,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主要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积极协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北海市9家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采样布点前期工作、布点方案编制和采样分析测试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开展全市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督性监测,全面摸清北海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二是抓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持续做好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查与整治工作;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实施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管控农业面源污染,继续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三是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全面完成北海市各县、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采取农艺调整、替代种植等措施,阻断或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

四是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持续排查疑似污染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限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存在污染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未修复达到风险管控或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五是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的排查登记工作,开展废弃井判定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开展封井回填和验收。积极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6月底前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工作任务。启动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的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


记者:2019年合浦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哪些工作亮点?今年有何工作目标?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毅:2019年工作亮点:一是全部整改完成县级饮用水源18个问题。根据督查组交办清单反馈的问题和自查问题整改要求,合浦县制定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截至2019年9月底,县级饮用水源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保障了合浦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二是合浦县2019年地表水水质优良。组织开展沿江沿河涉水排污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开展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加强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9年,南流江水体的亚桥、南域及合浦水库,洪潮江水体的洪潮江水库和白沙河水体的高速公路桥断面年均水质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西门江水体的老哥渡水质为Ⅳ类。合浦县2019年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83.3%。

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一是按照《北海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继续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二是争取解决总江口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的围栏大门屡遭破坏的问题。继续加强南流江流域江面巡查工作,防止养殖点反弹。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秸秆禁烧巡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四是配合做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五是结合“双随机”环境监察工作,加大企业环境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正当环境权益。六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按职责继续做好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以及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七是开展“万人千吨”专项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与安全保护工作。八是依法调查处理各种环境信访和环境投诉、环境纠纷问题。九是按要求做好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各项工作。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郭梅修:

答记者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市环境状况的关心。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我局政策法规宣教科联系。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人民政府陈勋副市长作主题讲话,大家鼓掌欢迎!


北海市政府副市长 陈勋: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49个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2019年,全市上下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及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PM10、PM2.5年均浓度最低,全区排名第一,优良率为91.2%。地表水“水十条”考核的9个监测断面,有7个达到或者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0%,水质级别维持“优”。我市交通噪声和区域噪声,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全年未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守住了环境安全底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污染防治攻坚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勇担当、敢作为的扎实作风聚焦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结合目前我市生态环境的总体情况,我们要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认真落实《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继续实施春季、冬季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实施《北海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会商机制,加强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快解决农村地区秸秆露天焚烧顽症;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完成年度重点减排项目;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行业减排工作;推进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轮船等移动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应急预警水平,推进园区资源循环利用提质增效,实现清洁生产。

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认真落实《北海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重点加强南流江、西门江、白沙河、洪潮江水库、合浦水库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消除主要入海河流劣V类水质,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规范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协调督促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组织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持续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实施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重点监督推进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升入海排污口整治效果,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完成工业区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未按规定配套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或违法排放污水的,执法部门责令停产、限期整顿改造。加强对海洋环评、入海(河)排污口等审批、备案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2020年北海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及发布工作,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落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工作任务,推进采样地块的初步采样工作。严格执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落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持续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强化污染地块管理,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实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完成“十三五”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年产量或堆存量10万吨以上企业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布局与建设,推动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垃圾焚烧项目及危险废物处置等设施建设。继续开展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污染专项整治。加强联防联控,严密防范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入倾倒处置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自治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制度规定,广西固废监督审批管理系统,规范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流程。依法打击倒卖进口许可证、非法进口加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监管制度,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体系,大力实施污染治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朋友们,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优良的生态环境是北海的金字招牌,“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我们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当中,同时也要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北海要加快实现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希望全市人民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弘扬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今天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郭梅修:

同志们,刚才宋毅同志对我市2019年环境状况进行了通报,陈勋副市长做了主题讲话,就如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好2020年全市环保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请参会的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领会陈勋副市长的讲话精神,将各项要求分解细化,落实责任,从严从实的做好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