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苏文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双拥办主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主持人:严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严鹄:
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局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是中央的决策部署,是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具体举措,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的现实需要。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进展情况,今天,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苏 文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双拥办主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汤伊林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 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褒扬法规权益维护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我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严鹄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市直多家新闻媒体(含网络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下面,请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双拥办主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苏文通报北海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双拥办主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苏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感谢大家百忙之中参加发布会!
首先,我代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表示诚挚的欢迎!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情况。
2021年12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启动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申领发放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坚持上下协同、合力共为,科学、有序、扎实地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各项工作,至3月底,优待证申领发放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3月31日,我市举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启动仪式;4月1日起,全市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始受理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一、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的意义
(一)发放优待证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推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一直备受关注。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之初,制发优待证就作为一个工作目标被提出来了。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优待证制度”,逐步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发放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内容。
(二)发放优待证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优待证是对持证人光荣历史和贡献的肯定和彰显,通过发放全国统一的优待证,可以增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通过优待证的广泛使用,提升社会关注度,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通过发放统一的优待证,能使整个社会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有比较清晰的身份识别。
(三)发放优待证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的现实需要。优待证的数据是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大数据库关联的。通过优待证使用情况,可以更精准地掌握使用对象的工作、生活状况,便于我们更好地提供精准化服务。
二、我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对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高度重视,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坚持上下协同、合力共为,推进我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
根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安排,在进行全面摸排、分析形势、研判风险的基础上,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北海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我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的部署和安排;成立了高规格的工作专班,专班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引导、业务指导保障、风险防控、检查督导、政策保障等6个专项工作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合作银行共同参与,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共同推进我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职责任务,建立“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动、组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力量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同时,工作方案也明确要求各县(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全力稳步推进辖区内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二)密切协作,夯实基础
一是落实工作软硬件。落实办理优待证所需的软件硬件设施。我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部实现政务外网的接入,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申请设置工作已经完成,所需的计算机等设备也已落实。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已完成专属区对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材料印制等工作。
二是开展全员业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我市举办了四期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印发《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培训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培训工作,让县(区)、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都能达到政策熟悉、流程清楚、操作规范的预期效果。同时,要求各县(区)指导辖区内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对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让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具备独立开展表格资料或证件材料的发放、收集、预审、报送的能力。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在《北海日报》,北海电视台,合浦新闻网,各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优待证申领工作;印制宣传材料,发给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服务中心站,进行政策告知和宣传。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每一位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办理流程。给各相关单位送达《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北海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协助在其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北海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并组织好本单位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
(三)积极作为,确保顺利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是当前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首要工作任务,为确保工作有序平稳开展,我们积极主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业务沟通渠道,对县(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在线”指导帮助,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制定工作预案,做好舆情监控、突发处置工作,确保优待证申领发放期间社会总体稳定;三是做好疫情防范工作,统筹考虑各县(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工作力量和工作条件,灵活通过预约办理、分片办理、上门办理等方式,科学合理引导申请对象有序申办,防止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现象。
向大家通报一个数据:4月1日开始受理优待证申领以来,全市目前已受理4215人的申请,占应办理对象的15.11%。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各职能部门主动配合、积极作为,我市优待证制发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工作的具体指导,形成“服务管理一盘棋、全面联动步调齐”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打牢“稳”的主基调,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各类涉稳安全风险;
进一步规范服务、优化流程,用心用情用力协助办证人员做好优待证申领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优待证办理和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提升优待证的“含金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尊重、关心和爱护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夯实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基础!
优待证发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希望得到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的持续关注、大力支持!
我的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严鹄:
谢谢苏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就你们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请问哪些人可以申请优待证,到哪里申请优待证?申请优待证必须本人去申请吗?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汤伊林:感谢您的提问,下面我逐项回答您的问题: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优待证
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一下简称“三属”)。具体包括:
1.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2.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役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请人的申请存在不予受理和限制受理的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规范(试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是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二是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三是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受理申请:一是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是被开除公职的;四是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
(二)到哪里申请优待证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户籍地为广西的申请人可跨市、县(市、区)申请优待证。
(三)是否必须本人去申请
申请优待证时建议由本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象,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对于确有原因无法本人去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申请。委托他人申请时,除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窗口将为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式样。
记者:优待证的申请方式?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褒扬法规权益维护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陈 献:谢谢您的提问。对优待证申领工作启动前退役现役的军人和已经确认身份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有三种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申请。(目前国家尚未正式开通网上申请平台,具体开通时间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通知为准)
3.入户办理。年龄偏大、行动不便、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
记者: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褒扬法规权益维护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陈 献:感谢您的提问。在申领优待证前,申请人一定要先完成全要素建档立卡的信息采集工作。
1.已经完成建档立卡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证明。
2.尚未完成建档立卡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
退役军人: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退役证明材料;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三属”: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④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记者:凭优待证能享受哪些优待?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褒扬法规权益维护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陈 献: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四方面功能。
1.彰显荣誉。优待证是对持证人光荣历史和贡献的肯定和彰显,通过发放全国统一的优待证,可以增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通过优待证的广泛使用,提升社会关注度,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2.身份识别。通过发放统一的优待证,能使整个社会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有比较清晰的身份识别。
3.待遇落实。持证人可以享受的的优待主要有四个层面:
一是国家层面,主要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所明确的优待服务。
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
三是各地(自治区、北海市)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
四是其他社会组织、企业自发提供的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服务。
4.服务管理。优待证的数据是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大数据库关联的。通过优待证使用情况,可以更精准地掌握使用对象的工作、生活状况,便于我们更好地提供精准化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面对所有的优抚对象的优待,主要以精神激励为主,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暂时无法出台统一的优惠政策,所以优待证涉及到的物质优待目前不会太多,比如交通免费、旅游免费等,现阶段还无法实现。
当前,优待证工作以制发为主,以后将陆续纳入更多凭证享受的优待项目,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切实增强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记者:优待证发放是否和抚恤补助挂钩?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汤伊林 :好的,谢谢您!首先我明确答复:优待证发放不与抚恤补助挂钩,不作为申请人是否符合领取抚恤补助条件的依据。优待证是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不直接和能否领取国家抚恤补助挂钩。此次优待证发放,仅是确认相关对象是否具备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对申请人一些基本信息和基本情况的确认,也是为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为下一步更精准高效提供服务打好基础,不作为申请人是否符合领取抚恤补助条件的依据。申请人能否享受国家抚恤补助,需要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法定方式和渠道进行申请,与此轮优待证发放工作是不直接关联的。优待证是具有银行卡功能的证件,如果申请人原来已经享受了抚恤补助,下一步其抚恤补助将会逐步转到优待证制发的银行发放。
记者:非广西户籍的申请人,如何在北海申请办理优待证?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汤伊林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非广西户籍的申请人在北海申请办理优待证的,分两种情况:
1.申请广西发放优待证。非广西户籍地的申请人可以在北海申请广西发放优待证,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之日前在广西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2)本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具体办理流程同广西户籍对象申请广西优待证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应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非广西户籍地的申请人申请广西发放优待证,有以下两个不予受理的情形:(1)不受理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对象的申请;(2)有限制受理情形(a.受过刑事处罚的;b.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c.被开除公职的;d.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的申请人,户籍地不是广西的,不予受理。
2.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优待证。非广西户籍地的申请人在北海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建议通过委托他人申请等方式向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办理。如确需在北海办理的,可就近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后,只对信息数据、证件材料进行检查和录入,然后通过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至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后续的初审、审核、备案、核验、制证等工作均由户籍地的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合作银行、制证厂家完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严鹄:
好,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各位媒体朋友如需继续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可会后向工作人员索取发布会相关资料,或登录北海新闻网“新闻发布厅”进行进一步了解更多信息。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希望各位媒体代表多报道、多关心和支持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