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宋 毅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主持人 汪荣礼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汪荣礼: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2021年北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旨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也是为了纪念六五环境日,借此机会呼吁全市人民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到绿色发展中来。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严廷宇,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宋毅,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重点企业代表,驻市和市新闻单位的记者。我是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汪荣礼。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议程有三项:第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宋毅同志通报《2021年北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第二,记者提问环节;第三,市人民政府严廷宇副秘书长作主题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宋毅局长作通报。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 毅: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适逢六五世界环境日,非常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如期相约。首先,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致以衷心的感谢!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北海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持续领跑全区
2021年,北海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空气优良天数为351天。考核的六项污染物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全部达到现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79(综合指数数值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连续两年全区排名第一。
二是水环境质量基本达标
2021年北海市列入考核的有南域、亚桥、白沙河高速公路桥,南康江婆围村,西门江老哥渡,旺盛江水库、洪潮江水库、牛尾岭水库8个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75%。与2020年相比,南流江和洪潮江水库水质有所提升,白沙河和西门江水质有所下降,南康江、牛尾岭水库和旺盛江水库水质持平。
市级、县级5个饮用水水源地,除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牛尾岭水库水质超标外,湖海运河东岭段,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南流江总江口、洪潮江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龙潭地下水水源地因地质背景值影响水质未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但达到“水质不退化”的考核要求。
2021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为95%,达到自治区相关考核要求。
三是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2021年,北海市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处于“较好”水平;道路交通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处于“好”水平;城市功能区昼夜间点次达标率分别为93.2%、86.4%,同比分别上升2.3、9.1个百分点。
此外,土壤污染防治成效保持良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年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二、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年来,我市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力守护北海的绿水青山、海岛海港、碧海蓝天,擦亮北海“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招牌。2021年我市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位列全区榜首,近岸海域水质保持“优”。与上年相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提升。
(一)大气污染防治
2021年,我市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4季攻势,全方位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确保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继续位居全区第一提供了坚强保障;突出抓好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0x)协同治理,推动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年内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5次,参照污染天气应急响应4次;采取多项针对措施开展我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查工作,年内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3386台,对11个类型的12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检测。同时争取上级资金3311万元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差异管控、靶向治污、精准减排方向迈进。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北海市2021年度城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研;新增完成34个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水污染治理攻坚方面,印发实施《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北海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21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开展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农药及化肥减量增效等措施,全力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印发实施《北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2021年度行动计划》;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加强海洋工程项目监管,严格对项目用海进行审核,对海域使用情况动态监视监测;加强沿海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推进禁养区内非法养殖清理。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印发实施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落实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制度,严格管控工业污染源,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管理,严格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开展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工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的目标。
(四)噪声污染防治
2021年,北海市继续落实《北海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北海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管控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流动源(如广场舞)等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严控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源;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有效遏制噪声污染多发的态势;为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年内已启动“十四五”城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为下一步噪声污染防治提供对策指导。
(五)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
2021年北海市固废产生量305万吨,综合利用量289万吨,处置量13万吨,贮存量3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率是99%。一年来我市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完成全市84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2021年我市危险废物绩效考评结果达标,其中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分别为95%、93%,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了6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有害垃圾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印发实施《北海市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2021年全市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505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233吨。
(六)辐射环境污染防治
完成13家放射源应用单位、3家II类射线装置使用企业、4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利用单位、26家III类射线装置利用单位的现场检查。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国家大气辐射自动监测站样品采集和检测,结果显示正常。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配备辐射应急监测仪器。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厚植绿色发展理念
2021年,北海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始终牢记“国之大者”,高举“生态立市”旗帜,让绿色成为北海发展的“主色调”。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采用“专业+网格”执法模式,实现迅速有效处理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创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出台《北海市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工作方案》,形成一整套体系完善、监管有力的监督管理制度。
三是全面实施推行林长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办法》,同时制定印发了市级、一县三区及乡镇(街道)、村级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构建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了党政领导体系,明确了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
四是加强红树林巡查和管护。将市林业局单列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在沿海9个乡镇挂牌成立红树林管护站及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日常巡护和监管,切实保护红树林。
(二)生态建设
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一是印发《切实加强我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查,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保障生态安全。二是组织编制《北海市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2020-20230)》,加强红树林保护。三是组织完成合浦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涠洲岛省级自然保护区57条线索核查,并督促落实整改。
2.生态红线划定
2021年4月,划定北海生态保护红线并提交自然资源部审查,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开展三条控制线划定试点评估工作,待试点评估完成后予以公布。
3.湿地生物多样性
据调查数据显示,北海记录到鸟类种类已逐步增加至467种,相较于2018年增加了12种,而且记录到大量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如在广西山口国家级保护区,多次记录到勺嘴鹬、大黑脸琵鹭等珍稀鸟类。
4.森林资源状况
营造林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完成植树造林2.1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50万株,森林抚育完成5万亩。
5.园林绿化
2021年,北海市建成区绿地面积为3165.72公顷,建成区绿地率为36.82%,公园绿地面积为790.7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4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为3600.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88%。
6.农业生态
积极开展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我市生态农业和产业绿色转型优化建设。目前全市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4%,完成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有151家,设施配套率达100%。
7.水土流失与保持
2021年我市自然水土流失总面积为300.01平方公里,较2020年的304.16平方公里减少了4.15平方公里,减少率为1.364%,超额完成自治区的要求。
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1年共投入1.48亿元,完成41套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个社区和5个自然村的污水管网铺设,以及10个汇水区强化人工湿地系统工程、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等项目建设,4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并且完成了自治区下达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9.生态示范创建
一是印发实施《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推进完成创建指标37条中的20项约束性指标,17项参考性指标中15项达标,剩余2项在推进中。二是继续推进实施《市级生态村创建年度计划》,2021年全市33个行政村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
10.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1年在全市实现了建成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年提升。2021年一县三区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共计67.33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100%。
11.城市污水处置情况
2021年,北海市市区污水处理率是100%。南澫渔港、外沙内港、侨港内港等3 个黑臭水体已基本完成长效久清工作,并且通过自治区及国家住建部审核,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四、其他重点工作
(一)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制定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共梳理出涉及北海19个问题,共87项整改措施。截至2021年底,我市已基本按进度要求完成了4个问题38项措施整改,其中2个问题已向自治区牵头单位申请现场核查,其他问题正按时序推进。督察组督察期间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线索300件,已办结249件,阶段性办结51件,办结率83%。
(二)污染减排
2021年北海市开展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经核算,化学需氧量减排量314吨、氨氮减排量17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231吨、氮氧化物减排量330吨,完成了自治区下达我市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三)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改革创新,精简审批手续。2021年,名称“即报即得”登记企业共2239户,占新设企业总数的98%,同比增长26.74%,减少企业跑腿次数4000多次。同时推出一般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清单、市政外线工程豁免清单、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清单等6张清单。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截至2021年底我市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数250家,其中重点管理97家,简化管理153家。
(四)环境执法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103件,下达处罚决定书80件,处罚金额1080.03547万元;结案105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起,移送公安机关拘留2件。
(五)三线一单
2021年7月由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北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明确生态环境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保障措施
(一)生态环保和治理领域政府投入情况
2021年全市投入生态环保和治理领域资金共计40268万元。重点投向污染防治、环境监测与监察、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农业和自然资源管理与利用、节能环保支出等。
(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与法规标准制定发布
《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履职绩效考核办法》、《北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等一系列文件的印发实施,为生态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三)生态环境机构改革
2021年4月,北海市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站更名为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北海市正式成立环境应急机构队伍。
(四)环境规划与科研
2021年,完成《2016—2020年北海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北海市农村环境质量报告》《2021年北海市饮用水全分析报告》《2021年北海市海水浴场质量分析报告》《2021年北海市海洋垃圾状况分析报告》等报告编制,其中《2016—2020年北海市环境质量报告书》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六、公众参与和监督
(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承办人大建议共7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5件;政协提案共23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18件。全部按期办结,主办件满意率100%。
(二)环境信访与应急
2021年,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处理答复546投诉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218件,12345及“北海e眼”321件,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7件。另接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信访案件300件;其它途径转办15件;全年共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环境违法线索61件,信访案件处理率100%。
2021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人民E眼等途径收到的环境类投诉件1790多起,处理率100%。其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投诉330多起、噪声污染投诉700多起、工业企业废水和废气污染投诉480多起。
全年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环境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一是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全国低碳日”和“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保理念;二是稳步推进生态环保科普基地和国际生态学校等绿色创建工作;三是借助主流媒体和两微新媒体平台,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氛围。在各级主流媒体平台上累计发表15篇报道和文章,官方微博被评为北海市“十大优秀政务新媒体”。
我的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汪荣礼:
感谢宋毅局长的介绍。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答记者问,请记者提问前通报代表的新闻机构。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海以来,北海市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一是明确了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向。那就是坚定不移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制定了生态立市行动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任务及路径。
二是采取了最严格的立法保护。出台了《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北海市涠洲岛生态保护条例》《北海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渐给生态保护划红线,为绿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体系得到提升。从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海后,我市相继出台《关于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动方案》,逐步打造八大治理体系,即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面行动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能力保障体系。出台《北海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方案》《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联防联控联治的管理格局日趋完善。
四是不断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五年来,北海干成了过去多年想干而没干成的事,投入近70亿建成了工业园医疗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废物处置中心。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全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等。为北海下一步经济社会发展消除了隐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是生态修复成果显著。北海市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自然资源转化为造福人民的生态产品。投资25亿元推进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对冯家江湿地进行了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获广西宜居城市建设优秀范例奖。入选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另外,有7处湿地成功纳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2019年以来,组织开展“蓝色海湾”行动,修复岸线47.65公里。大力加强红树林片区保护修复,共新增红树林127.11公顷,修复红树林267.57公顷,红树林面积居全区之首。
六是质量持续向好。2017年以来,北海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六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年排名全区第一。2020年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考核,历史性地达到了“4个100%”。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声环境全面满足功能区要求。各种监测数据显示,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良好成效,主要河流沿岸鸟类及海岸滩涂底栖生物种类比2017年明显增加。
七是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我市组织了多轮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全领域全行业的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加强督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我市2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解决了如一般工业废物乱堆放,废气矿坑未修复,污水浸灌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诟病最多的突出环境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两年获自治区考核“优秀”,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明显提升。
八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向海经济快速发展。我市生动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我市一方面严把项目关,制定项目准入清单,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产能规模对新引入的项目提出了四个“最”的要求:在全国同行业中最先进的工业、最高端的任务、最小的能耗、最大的效率。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国家扶持鼓励类的绿色产业,循环产业上马。从近年的总体效果看,北海真正实现了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崛起的向海经济发展之路。
记者:2022年,我市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有什么工作打算?
答: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总书记视察广西、北海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绿色崛起之路,坚定生态立市战略定力。
二是发挥生态环境引领作用,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是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
四是持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绿色发展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增强生态环保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手段。
五是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好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记者:“十三五”期间,北海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请问“十四五”北海市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
答:感谢你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为切实保障我市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市各项水污染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水污染治理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政策,分年度依次制定实施了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统筹部署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3个百分百”良好效果。
“十四五”期间,水环境整治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从国内环境看,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了解群众需求,才能精准、科学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环境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水环境治理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水环境实际状况,“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海洋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开展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逐步推进乡镇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二是全面推进水体污染治理。深化河流与湖泊污染整治,优化水功能区划和监督管理,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深海排放管网建设。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能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和治理试点,强化地下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田尾水生态化循环利用,补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短板。三是着力提升水生态健康,落实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及河湖岸线管控要求,开展水源地保护区速生桉林改造,实施水系恢复连通建设。加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推进北海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四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增强水流量保障能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重点流域生态保障流量监测,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环境容量,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节水水平,构建资源循环型经济发展模式。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汪荣礼:
答记者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市环境状况的关心。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宣教科联系。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人民政府严廷宇副秘书长作主题讲话,大家鼓掌欢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严廷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51个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2021年,全市上下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及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2%,六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综合指数全区排名第一。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为95%,保持全国前列。全市交通噪声和区域噪声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全年未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守住了环境安全底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4月,习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对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出了“四个新”,其中,就包括了“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这一重要指示。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把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杜绝滥采乱挖,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我市抓好下一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呵护好北部湾海域环境,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变成发展优势,走出一条具有北海特色的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人民群众幸福感高的绿色发展道路。
结合目前我市生态环境的总体情况,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严格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坚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紧紧抓住“十四五”碳达峰关键期、窗口期,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转变,推进园区资源循环利用提质增效,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强度“双下降”,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打牢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二是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突出抓好以南流江为重点的入海河流整治,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组织开展“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持续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实施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大会战,重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升入海排污口整治效果,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持续加大重点海湾整治工作的监管,重点监控廉州湾水质变化状况,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风险,维护人居和农产品环境安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控行动,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和综合防治,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进一步分析耕地污染成因,切实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快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工作,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确保老百姓“住的安心”。
四是立行立改,确保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抓好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问题、典型案例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消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不断巩固已完成的整改成果。借助环保督察,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维护良好生态环境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监管制度,完善“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体系,大力实施污染治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朋友们,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优良的生态环境是北海的金字招牌,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我们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当中,同时也要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北海的发展,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希望全市人民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弘扬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今天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汪荣礼: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