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参加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北海市代表团在广西人民会堂北海厅举行了代表团活动和代表团中共党员活动,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中共党员负责人和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临时党委各临时党支部书记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蔡锦军主持。
代表团活动推选蔡锦军为代表团团长,推选李莉、刘志明为副团长;审议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酝酿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传达学习了《严肃会风会纪提醒函》《“十不准”会议纪律要求》。
北海市代表团还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由蔡锦军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李莉和刘志明担任临时党支部副书记。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位代表要充分认识开好此次大会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为大会圆满完成作出贡献;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发表真知灼见、提好议案建议;要严格遵守大会关于严肃会风会纪和会议纪律的有关要求。代表团工作人员要高质量做好服务工作,切实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会议氛围,展现北海市代表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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