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举行北海市2023年主要统计调查数据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3年北海市消费品市场产品供应充足,市场物价总体稳定,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稳定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4.4%,增速在全区14个地级市中排名第二。
据介绍,2023年,北海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0.4%,比上年回落2.2个百分点,处于负增长区间,为2010年以来最低涨幅。从分类看,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四涨四降”,其他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食品烟酒价格分别上涨2.6%、2.4%、2.2%和0.7%,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居住、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7%、1.6%、2.4%和3.6%。其中,交通通信价格、居住类价格下降,是导致北海市居民消费价格出现负增长的主要因素。
据了解,2023年,北海市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北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55元,同比名义增长5.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39元,同比名义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36元,同比名义增长7.5%。从增长速度看,北海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3.1个百分点,全年北海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08,比上年同期缩小0.06,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收入分配合理程度不断优化。
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首先,去年全市劳动力市场需求旺盛,就业形势明显好转。其次,旅游市场复苏,带动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旅等服务行业消费增长。再次,旅游消费市场明显回暖,民宿行业发展迅速,居民将闲置房屋出租用于经营农家乐和民宿等,房屋租金收入相对增长。最后,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及时发放各类困难人群补助,并上调养老金标准,促进转移净收入增长。
影响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原因也来自多方面。一是我市聚力工业振兴,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众多大型企业吸纳周边农民工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工工资收入有保障。二是我市大力发展大棚蔬菜,推动种植业保持较快增长,同时乡村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居民第三产业发展。三是随着农业经济规模化发展,土地流转加快,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增加。四是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促进转移净收入稳定增长。
全媒体记者: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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