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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容不得一“点”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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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人日报》报道,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碰瓷“乌苏”啤酒、从名称到包装都如出一辙的“鸟苏”啤酒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被判决赔偿208万元。

点评:鸟苏不是乌苏,比乌苏多一“点”,但很多消费者往往较难注意到这一“点”。加之相关侵权企业会有意仿照正品,对仿品的商标、名称、包装等“贴身”设计,鸟苏啤酒便有了更强的迷惑性和误导性,而这一“点”也成为侵权企业的“傍点”和“卖点”。好在法官的眼里不容这一“点”沙子,依法认定鸟苏啤酒构成违法侵权,让侵权企业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也维护了正品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个案维权之外,鸟苏啤酒碰瓷案还具有较为普遍的维权示范和法治教育意义。市场上,利用一“点”之差或一“字”之差傍名牌的企业不在少数,仿“大白兔”的“太白兔”、仿“康师傅”的“康帅傅”、仿“奥利奥”的“粤利粤”等山寨品,都曾引发市场混淆和误认,令消费者防不胜防,让正品企业备受困扰。上述判决结果彰显了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清晰地呈现了傍名牌、搭便车、走“捷径”的负面法律后果,给侵权企业敲响了警钟,有助于倒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看清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和红线,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摒弃“拿来主义”“山寨主义”的侥幸心理、投机心理,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近年来,各地各级法院审理了不少类似案件,充分释放了对恶意注册、攀附使用、混淆市场等侵权行为的惩戒、震慑、警示效应,维护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只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各个环节眼里都容不得一“点”沙子,才能构建全面、严格、高效的立体保护体系,取得更好的保护效果。


编辑:卫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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