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海洋局对一艘在今年休渔期间违反规定的渔船进行处罚。
据了解,今年6月11日,闽云渔养60×××船在海上捕捞作业时被北海海警局执法人员查获。随后执法人员将案件移交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调查处理。经依法登船检查,发现船上渔具下方有捕获的渔获物,该船未悬挂船名牌。该船负责人提供了该船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但无法出具《渔业捕捞许可证》;当时船上共有12人,只有1人持有二级船长证书,其他11人均未持有相关渔业船员证书。该船存在涉嫌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渔业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未悬挂渔船船名牌的违法行为。以上违法行为经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海洋局近日决定对该船负责人蔡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渔获物并处罚款6万元;对蔡某某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出海生产造成渔业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12万元;对蔡某某未悬挂船名牌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00元。
全媒体记者: 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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