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北海
北海市执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16:00

地点:

北海新闻发布厅(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八号楼对面一楼)


发布人:

黄文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陈南升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林渝钧 市医药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

梁芳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梁芳: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主题是北海市执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黄文女士,请她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陈南升先生、市医药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林渝钧先生。首先请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黄文女士作介绍。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黄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北海市执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职工长护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把北海市执行职工长护险制度情况向大家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2025年6月1日起我市正式开展职工长护险参保征缴工作并执行职工长护险制度。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在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按时足额缴纳长护险的前提下,经申请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一、职工长护险缴费标准

5种类别人员参保缴费有所区别,下面逐一介绍:

1.参加统账结合的在职职工

以个人当期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长护险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同等比例各0.15%分担的方式,用人单位缴费部分每月从职工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中划转,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每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

2.参加统账结合的退休人员

以上年度全市职工人均缴费基数作为长护险缴费基数,按照缴费比例0.15%缴纳长护险保费,每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

3.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单建统筹的在职职工

以个人当期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长护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部分每月从职工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中划转0.15%,个人缴费标准按照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转标准执行,通过网络平台或指定银行自行缴费。

4.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单建统筹方式的退休人员

可自愿参加长护险,缴费标准按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执行,通过网络平台或指定银行自行缴费。

5.灵活就业人员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以个人当期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长护险缴费基数,按照缴费比例0.3%缴纳长护险保费(其中0.15%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转,0.15%每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

二、申请失能等级评估流程

参保人员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或承办机构申请失能等级评估。失能等级评估按照评估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提出结论、公示与送达等程序进行。

参保人、参保人员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出评估申请前须对照《北海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自评表》进行自评,自评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方可提出评估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或承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相关机构派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生成评估结论后,医保经办机构对达到重度失能等级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结论书通过书面、电子等形式向申请人送达。经申请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根据需求可选择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种服务方式。

三、待遇支付标准

1.居家护理

重度失能一级、二级、三级的城镇职工失能人员每人每月限额标准均为1200元,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生活照料服务项目和医疗护理服务项目费用。重度失能人员由家属或其他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的,长护险基金按照城镇职工每人每月限额标准1000元支付。

2.社区护理

长护险基金按照城镇职工每人每月限额标准1000元,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社区发生的生活照料服务项目费用。

3.机构护理

城镇职工重度失能一级、二级、三级每人每月限额标准分别为1000元、1200元、1400元,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生活照料服务项目和医疗护理服务项目费用。

以上三种服务方式涉及的长护险待遇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承办机构以及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此外,我市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开展城乡居民长护险参保征缴工作,居民长护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人·年,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居民长护险制度,实现北海市职工和居民长护险制度全覆盖。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梁芳:

感谢黄文女士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记者提问:请问参加统账结合的职工长护险筹资标准是什么?谢谢。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黄文: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职工长护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收,通过单位和个人账户扣缴。对职工长护险参保人员实行终身缴费制。

一是在职职工。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均以个人当期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作为长护险缴费基数。其中,单位在职职工的长护险保费按0.3%的比例,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各承担0.15%,用人单位缴费部分每月从职工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个人缴费部分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同样按0.3%的比例缴纳长护险保费,其中0.15%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转,0.15%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

二是退休人员。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人均缴费基数作为长护险缴费基数,按照缴费比例0.15%缴纳长护险保费,每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记者提问:请问如何申请职工长护险?谢谢。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陈南升: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失能等级评估按照评估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提出结论、公示与送达等程序进行。

评估对象、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评估申请前须对照《北海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自评表》对评估估对象进行自评,自评符合申请条件的方可提出评估申请。申请时间为每月的前10个工作日。

医保经办机构或承办机构收到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申请资料完整且符合规定的,录入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系统;申请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审核通过后,由承办机构与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各派一名工作人员,与两名评估人员共同开展现场评估工作。评估人员至少有1名为评估专家,评估人员由承办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定点评估机构组织派出。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专家在长护险信息系统中规范录入《北海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表》内容,系统会根据《北海市长期护理综合失能等级划分表》规定,生成评估结论。

对达到重度失能等级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北海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通过书面、电子等形式向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送达。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记者提问:请问职工长护险护理服务形式有哪些?谢谢。


林渝钧 市医药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根据参保职工长期护理需求,分别确定不同的护理服务形式。

一是居家护理。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具备居家照护条件的,由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居家上门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若失能人员由家属或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的,则服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完成约定的护理服务后,可视同居家护理。

二是社区护理。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由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以社区为依托为失能人员提供就近就便、非全日的生活照料服务。

三是机构护理。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入住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由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根据护理服务资质提供全日制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梁芳:

感谢3位发布人,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发布单位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