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对公租房申请条件、审核流程、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发放等基本公共服务作出具体指引。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北海将积极落实《导则》,即将修订本市的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我市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经济负担。
《导则》中明确指出,公租房申办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模式,群众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桂住保”微信小程序等办理,并规定办理时限不超过3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压缩50%以上。对申办流程进行统一规范和优化,着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全区公租房申请业务的“全链通办”,让广大群众更加高效快捷申请公租房。
《导则》指出,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是各市、县(市、区)向租赁对象提供公租房,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配租面积标准原则上人均不应低于13平方米,每户最低不低于2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租赁补贴则是向租赁群体发放补贴,由其自行决定承租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原则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健全完善公租房轮候制度,对轮候时间超过3年的住房困难家庭加快实施保障。同时,对全区租赁合同和补贴合同范本进行规范统一,提升公租房申报管理效能。
另外,各市、县(市、区)通过广西住房保障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加强动态核查,全面提升公租房现实管理。
此外,公租房小区的后期运营管理也有了新的规定和要求。在运营管理方面,建立意见征询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在社区管理方面,鼓励建立基层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小区三方联动和网格化管理;在入住管理方面,配租家庭因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根据房源情况可进行调换。并且鼓励探索引入社会保险机制参与公租房管理。
全媒体记者: 翟坚求
实习生 :伍丽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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