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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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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

党组书记、队长 莫庆明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的前进方向。统计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兴则统计兴,法治强则统计强。没有统计法治,就没有统计管理体制的现代化,就没有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就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当前突出重点就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强化统计纪法教育 树牢统计法治观念

要以党的建设统领统计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中的精髓要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部署,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和法治统计建设规划,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组织统计机构干部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抓好基层统计调查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筑牢依法统计的基层基础。着力抓好“关键少数”懂统计工作、知统计法规。积极推动党委和政府常态化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知识,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进党校,成为处级领导干部、中青班、初任公务员等培训班的必修课程,推动将统计法治课件纳入领导干部网络学习在线教育的培训教程,通过发挥网络平台辐射范围广、可反复学习等优势,进一步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强化统计纪法宣传 营造统计法治氛围

要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注重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者、基层统计调查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做统计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纪法意识。

聚焦理论学习深度,向机关干部普法。通过举办“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等活动,采取专家讲座、专题报告等形式,邀请统计机构权威人士、知名法律专家作统计纪法知识报告,向党政机关干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开展统计纪法知识竞赛,普及统计纪法知识,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法治建设。

聚焦普法教育精度,向调查对象普法。一方面,坚持统计调查业务与普法教育同部署同推进。在业务培训会、调研走访等日常工作中,融入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嵌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辅以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图册等活动,将统计普法教育渗透到统计调查业务各个环节,强化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自觉性。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到企业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的意识。另一方面,坚持法治教育融入执法检查。面向执法检查对象,开展发放统计法图册、“一对一”学法、座谈交流等活动,深植统计红线意识,把牢源头数据质量。

聚焦普法宣传广度,向社会公众普法。以设摊布展、LED屏展播、发放图册、发布公众号视频图文等方式,推进线上线下常态化“双线”普法。拓展宣传渠道,在公交站台、村(社区)投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图文,在党报党刊发署名文章,多管齐下开展社会面统计普法。紧盯“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探索“花式”普法,以统计法宣讲、统计法律咨询服务、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送法入企”“巾帼普法下乡村”“统计法入海岛”“统计法进党校”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法治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

强化统计工作规范 推进依法统计调查

国家统计制度是统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部分,必须严格遵守,规范执行,不断夯实依法统计的制度基础。必须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构建从领导干部、统计业务人员、基层调查员,到统计调查对象的全覆盖责任体系。落实制度执行标准、数据审核流程,坚决抵制违法干预统计工作行为。落实数据质量管控职责,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实施“专业化”培训、“规范化”填报、“标准化”审核,强化数据现场核验,开展统计报表质量通报,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推动方法制度创新,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做实基层基础工作,搞准搞实统计数据,确保统计调查结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规范统计法律文书,完善统计行政记录,为统计执法检查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强化统计执法检查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毫不动摇把统计法治贯穿于统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我们必须保持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把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突出重点和主要抓手,配强执法力量,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工作部署推进到哪里,统计执法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我们必须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查处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有效纠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构筑“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法治“堤坝”,全方位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编辑: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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